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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钟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名人,同性,13岁年龄差,一见钟情,今天要推荐的这篇故事有各种戏剧元素,却依旧是个普通爱情故事。它最大的特别之处可能在于,甜化了,且书写的是现实。正如译者所言,你们完全可以把它当耽美文看,但知道书写的是现实这一点,又让这个故事显得格外鼓舞人心。

在乘电梯的时间里我决定跟他结婚

七世有幸 译

翻译这两篇自述的初衷是这样的,有一天我无意中看见Tom Ford(汤姆·福特)巨巨和他老公的合照,一时好奇去搜了搜资料,结果被戳中了浑身上下所有的萌点。

十三岁的年龄差,高富帅与高富帅,生死不渝的爱情……这写成文会被吐槽太傻白甜吧。

福特巨巨的大名大家都是听过的,时装设计界的传奇,当过Gucci和YSL的设计总监,自己的同名品牌也无比牛逼,有一天突然跑去当导演,处女作就是《单身男子》……简直是会行走的膝盖收割机……长得还风流潇洒如同荷尔蒙成了精……

相比之下他老公的资料就少多了,除去他俩的一些合照,就是《单身男子》最后那行字幕“For Richard Buckley”了。

大概由于RichardBuckley(以下简称RB)大爷在照片中的形象过于严肃高冷,加上豆瓣某篇KY严重的《单身男子》影评的作用,大家似乎都觉得RB大爷就是一座人形冰山,一朵不可攀折的高岭之花,把福特巨巨都调教成了小狼狗……

不是这样的啊!

真相是相反的啊同志们!

2011年有一篇采访稿,是福特和RB分别从自己的角度讲述两人相识相爱的恋情史的,这篇文章里福特巨巨的部分已经有人翻译了,而RB的部分却没有中译,其实RB那部分才是全程高能啊!

大爷简直莫名其妙地腹黑又少女啊!内心全是戏啊!

尤其是他们初识到坠入爱河那部分,为啥福特巨巨的回忆跟RB的回忆完全是不同画风啊!!!

福特巨巨以为RB高冷不可接近的时候,RB内心正疯狂地计划怎么追求这小孩啊!!!

萌死我算了!!!

……

总之,我决定把两篇自述都翻译出来。福特巨巨的部分虽然已经有中译,但我找不到原译者去要转载授权,索性自己再翻一遍。

你们完全可以把它当耽美文看,真的。但正因为书写的是现实,所以才显得格外难能可贵,鼓舞人心吧。尤其是最后两人的内心剖白,非常令人感动。正如RB大爷在一个《单身男子》的颁奖礼上的发言的最后一句:“Love is love。”

首先是福特巨巨的部分

有时你看着某个人,感觉就像是已与他相识。我在第一次与R共饮的那晚,就觉得放佛早已知晓了他的全部。他有着最野性的眼睛——像是阿拉斯加雪撬犬。它们不是蓝色,也不是灰色,而是一种你从未见过的颜色——接近银色。它们无所表露,却令人如痴如醉。

我们初遇是在1986年,纽约的一场时装秀上。他当时38岁,是Women’s Wear Daily杂志的时装编辑。他的那种自信与英俊让他显得近乎高不可攀。他的凝视过于锐利,让我勇气尽失,那场秀一结束我就夺门而出,逃到了大街上去躲他。

十天之后,我的老板Cathy Hardwick让我去Women’s Wear Daily他们办公室取回一些衣服。我被指路去拍摄那些衣服的顶楼,但当电梯门一打开,门外正站着一个水色眼睛的男人。

他冲了进来,自我介绍为Richard Buckley,告诉我那些衣服其实在楼下,然后主动提出带我去找那个当时所谓的“时装衣橱。”

他当时又蠢又萌。他好像在胡乱跳舞,冲我闪烁他的眼睛,竭尽全力显得迷人。我就在那次乘电梯的时间里决定了跟他结婚。我十分务实地想:行,我俩有某种联系。他在我心里的核对表上一项项地打了勾,然后——砰——我们走出电梯时我心想:行,成交。

他显得那么稳重自持。他那么英俊、情商那么高、那么成熟,男神得令人生畏。而他真的用心追求我了——倒不是说他真的需要追那么用力。我既激动又惶恐,因为我知道他是与众不同的,我跟他在一起的感觉也跟以往截然不同。

我们在一个周六一起去了圣诞购物,几次约会之后我们几乎每晚都在一起度过。很可能过了段时间我们才开始说“我觉得我爱上你了”之类的话。

现在我们每晚入睡前都向对方说这句话,每次通话最后都说这句话,每封邮件的结尾都写这句话。我真心认为每次心想“我爱你”时都应该说出来。如果你想拉住对方的手、亲吻对方,你就那么做。我做得可勤快了。

我俩各自回家过了圣诞节,然后当我们回来时,他给了我他公寓的钥匙,问我想不想搬进去,我答应了。我们当时认识对方还不到一个月。他之前跟别人同居过三四年,不过那不是段认真的关系,而他正有意识地寻找那种关系。他已经到了38岁这个人生阶段,而我才25岁,但我俩都已经准备好了安定下来,与某人坠入爱河,共度余生。

我已经睡过很多人,喝够了酒,跳够了舞,吸够了毒。我十四岁就有了初夜。高中时我有过一个女友,还让她两次怀孕。那会儿,在七十年代,堕胎被当成避孕的一种方式,我想在当时的高中堕胎是十分随便的事。

如果放在今天,我跟人相爱时肯定不会那么做,就算我是青少年也不会,所以我觉得那是那个时代的一部分,当时连电视里对性都很随意。如果你去看一部七十年代的老电视剧,谁跟谁都能随随便便地跳上床。

我觉得艾滋彻底改变了一切。1981年,最初被确诊为当时所谓的“同性恋癌”的那批患者中,有我的一个朋友。我被这事吓疯了,从那之后我变得极度谨小慎微。这或许救了我的命,但却永久地毁了我对性的想法。你会把性和死联系在一起——至少我是那么想的。

我和R约会三次后才发生性关系,因为当时我最好的朋友正在医院里,等着死于艾滋并发症,而R最好的朋友正在医院,等着死于艾滋。所以当时我们约会完了,他就会去医院,然后我也会去医院;于是艾滋的阴影一直笼罩着我们。

我们留有极度的恐惧,这对我们早期的性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我们一边恋爱,一边就看着亲密的朋友们死去。如果列个清单,我敢说我们八十年代的朋友里有一半已经不在人世了。死亡一直持续到了九十年代初——它不会停下。

我们开始同居三年后,R被诊断出了癌症,当时他被告知它很有可能是致命的。我们共同经历过许多各自的家庭悲剧,以及其他悲苦,它们最终会让你们变得更加亲密无间,因为那是你们共度的患难,它们丰富了你们的感情史。

一起变老是件有趣的事情,因为我俩都发生了变化。我在刚开始跟他恋爱时非常安静——我当时其实是个非常、极度、几乎病态地羞涩的人,现在简直没人信,因为我已经学会耗费巨大精神力挂起一副用于工作或面对公众的面孔。而R在我们刚在一起时非常非常乐于社交,且无比健谈。R是个外向的人,而我是个内向的人,但如果你在今天遇到我们,你可能会留下相反的印象。R现在通常能非常非常安静,尤其是跟你熟识之后。不过如果你在派对上拉住R,他还是无比热情的。我其实痛恨派对,能不去就不去。我更喜欢双人晚餐,或者跟四个或六个人一起吃。

有件事说来好笑——不该说“好笑”,因为对我来说其实并不好笑——这事时常发生,我跟非常要好的异性恋朋友吃饭时,他们突然意识到我跟R已经在一起24年了,而他们的反应通常是:“我天,你俩都在一起24年了!牛逼。我都没想到同性恋能在一起那么久。”而我会觉得:“为啥?你们这是在说什么呢?”

我知道的一些持续时间最常的关系都是同性伴侣间的。我跟R在一起的时间内,我的许多异性恋朋友已经结婚又离婚又结婚又离婚了。我认为连文化程度与素质极高的朋友都抱有“同性恋是基于性需求多过爱情”的偏见,在如今的世界是一件令人吃惊且震悚的事情。我是个喜欢和一个人组成伴侣关系的人,一直渴望如此,一直力求如此,这一点并不会因为我是直是弯而改变。

我和R命中有缘,我觉得这就是你看向某人的眼睛时,似是故人的那种相认。那时一种回家的感觉。

高能预警

高能预警

高能预警

接着是RB大爷的部分

明明讲述的是同一件事

画风却天!差!地!别!

在巴黎度过三年半后,我回到了纽约,为一本Fairchild公司的新杂志Scene当编辑。回来的第四天,我去了一个名叫David Cameron的年轻设计师的时装秀。等秀开场的时候(它是在一个阁楼举办的),我在人群中注意到了一个站在一边的男孩子,我心想:好可爱。我擦好可爱。

那场秀结束后,我正坐在座位上把弄着我的笔和笔记本,突然在眼角看见了他的驼色大衣。我跳了起来,跟他一起往外走。前面说过了,我们当时在一个阁楼里,出去的最快路线是走楼梯。我们一起走路时,我时不时地朝他望去一眼,冲他微笑。他会回我一个弱弱的笑容。这样的互动一直持续到我们走到街上,然后我发誓他风也似的逃走了。

快进到十天后,当我正在十二届Fairchild公司大楼的顶层帮Women’s Wear Daily做一次糟糕的拍摄,艺术总监Owen问我有没有男朋友。

“没。”

“你有目标吗?”

“没。我回来后都没出去玩过。”

“为啥?”

“我离开了三年半,现在打双份工,必须尽快重新开始适应纽约的工作节奏。我不想分心。”

“难道就没谁让你想过要去约吗?”

那时我告诉了他我在David Cameron的时装秀上看见的一个男孩,以及那男孩是如何消失的。

恰恰两分钟后,照片冲洗处的Harry跑到阁楼上说:“有个Cathy Hardwick派来的人要取衣服。”正在那时,时装秀的那男孩走上了阁楼。

我转向Owen说:“就他。”

“谁?”

“就他。”

“哪个他?”

“就他啊!”

“你是指——”

“没错。”

我走过去告诉那年轻男孩,我可以把所有衣服给他,只除了一条我们正要拍摄、很可能会用于封面的裙子。我带他乘电梯下到Women’s Wear Daily的那层楼。在电梯里我从头到尾像个女学生似的喋喋不休。(大爷你画风还好么)这会儿讲这个故事时,我想把手放到脑门上,然后像颤动睫毛似的蠕动手指。我厚颜无耻地与这孩子调情。他呢,他一言不发。他越安静,我就变得越蠢。

在时尚衣橱里将衣服装袋的时候,我告诉他:“明天晚上Cathy会在他的公寓里给我办个接风晚宴。”我希望他能跟Cathy提起这件事,而Cathy作为一个不蠢的助攻,绝对会邀请他一起参加。

第二天晚上,晚宴十分美妙,然而那年轻男孩不在。晚餐后我把Cathy拉到一旁问她:“你助理是谁?”

“Tova。”

“不,不是Tova,是个超可爱的孩子。”

“甜甜。”

“甜甜?”

“他的真名叫Tom,但我叫他甜甜。”Cathy当时加了个名叫Tom Snowden的男人。他说为了区分他的两个Tom伙计,就叫他丈夫痛痛,而叫Ford甜甜。

前面已经说过,Cathy从不犯糊涂,所以她立即就说:“他跟你天造地设。星期一过来吃饭。一切交给我。”

显然在第二天早上,Cathy去公司时喊道:“甜甜过来!”她告诉他,“Richard Buckley,就是Women’s Wear Daily和Scene的时装编辑,想跟你一起出去。他至关重要,得罪不得。你带上我的信用卡,他想去哪你们就去哪。”

星期一大雨倾盆,我去Cathy的办公室时以为我们会去餐馆吃饭。然而没有。我们就在他办公室里喝了番茄汤,吃了博洛尼亚三明治。吃到一半Tom就起身说他需要回去工作。

那一刻我心想,我38岁,他25岁。他对大叔无感。三振出局。

我回自己办公室10分钟后,电话响了。

“喂?”

“我是Cathy Hardwick手下的Tom Ford。我打电话是想问问,我能不能约你去喝酒或者在某个晚上一起吃饭。”

我措手不及,因为我当时已经开始觉得他是个目中无人的小刺儿头,所以我说,“这个嘛,今晚和明晚我都有工作饭局。周三晚上我要回老家过感恩节。下周三怎么样?”他说没问题。然后我们又在线上聊了几分钟,他开始真正与我交谈了,于是我想,他一点也不目中无人嘛。

最后我说:“你看,其实明晚的晚餐只是暂定的。如果它被取消了,我在最后关头通知你可以吗?”他说:“当然可以。”

嗯,那24小时对我来说可真是心跳如雷啊,因为并没有什么工作饭局,并没有什么回老家过感恩节,根本不存在,妹有。周二下午4点23分,我打电话给他,告诉他晚餐被取消了,问他还有没有空。

我们第一次约会是去了上东区一家名叫Albuquerque Eats的又俗又寒碜的餐馆——我觉得它已经倒闭了。Tom坐在那儿嘚啵:“然后十年内我就会在巴黎办展,然后我会成为百万富翁,然后我做这,然后我做那。”而我一直在想,小伙子真是图样图森破啊。但当我们聊起其他的东西,那感觉似乎像是从兔子洞口往下看。我感觉我看进了他的双眼,它们旋转着带我进入他的灵魂深处。我能看出他是个胸怀广阔的好人。比起实质的东西那更像是一种精神上的波动。

我之前经历过许多恋情,我对许多事保持多疑,但跟Tom在一起的时,我会小心地不去重复跟别人在一起时犯过的错误。我被伤过许多次,学会了跟人保持一臂的距离。但在1986年除夕夜,我们没出去玩。我们待在我Saint Mark’s Place的小公寓里。我给了他一只小小的蒂凡尼礼盒,里面是我公寓的一枚钥匙。他第二天就搬进来了。

Tom是个完美的现代绅士。在这事上我们都挺守旧的。我们都会让女士先就坐,会替人开门。如果你举止有礼,人们会注意,会感激。你是在向他们表示尊敬。

1989年我患上喉癌时,Tom因为很多人的反应而跟他们断绝了往来。我最好的朋友和我的一个导师都死于艾滋——一个在1987或1988年,另一个在同一年晚些时候——所以很多人臆测我也得了艾滋,于是有些人拒绝前来看望,怕被传染。Tom跟他们绝交了——连在街上撞见都不会跟他们打招呼。

如今我无法想象失去Tom。我无法形象如果他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会变成怎样。我只有一个Tom。他依旧是我24年前遇见的那个拥有美丽心灵的男人。

个Tom。他依旧是我24年前遇见的那个拥有美丽心灵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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